穿到古代我也是破案大天才(季鸣月季舒宜)推荐完结小说_热门完本小说穿到古代我也是破案大天才(季鸣月季舒宜)

正在连载中的穿越重生《穿到古代我也是破案大天才》,热血十足!主人公分别是季鸣月季舒宜,由大神作者“未曾设想”精心所写,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:摔破脑壳后季鸣月回想起上辈子当刑警的经历,一看如今的生活如此枯燥乏味,她决定去京城找点刺激,毕竟像她这样机智过人聪明能干蕙质兰心的天才,是该为社会做点贡献、帮这些脑子有大泡小泡的古人解决疑难杂案,然后过上扬名立万、吃香喝辣的快乐生活。前路漫漫,虽然她很优秀,但几位同僚实在是拖人后腿!一个是风吹就倒的病美人,会点仵作验尸之术勉强能用;还有那了不起的知府之子,天天鼻孔看人嘴里吐不出好话,但看在他身份高贵能让她作威作福那也就勉强忍着吧;至于她的师父,什么都好就是太唠叨了还有怎么感觉老得越来越快了?季鸣月其实没想太多,就是想升官!发财!一切凶案诡计都是她前进路上的登天石!【自信爆棚小霸王在古代屡破奇案的故事】【架空·私设多】【有CP但不一定谈得上】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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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到古代我也是破案大天才

最具实力派作家“未曾设想”又一新作《穿到古代我也是破案大天才》,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,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季鸣月季舒宜,小说简介:姐妹二人面面相觑,季鸣月道:“走,去看看。”热闹。季舒宜自然乖乖跟在姐姐后头。两人不紧不慢地跟上去,等到了十几米外的那间小破屋子的时候,从门口就听见了里面的叫骂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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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鸣月道:“那为何凶手不在你们不在家时来杀狗呢?

可见他平日和你干活的地方非常近,估计是抬头就能瞧见的那种,所以如果他们不来,定会被你发现古怪。

这才让他们只能在晚上行动。”

“第二,凶手杀狗的动机是什么?

我猜是为了进入你们的寓所偷东西,你说这狗只对陌生人狂吠,且前面我们推出,凶手和狗熟稔,如果假设成立,凶手首接进屋就好了,为何还要多此一举把狗毒死?”

“可见其实凶手有二人,一人与狗熟稔,一人与狗不熟,并且那不熟的人才知道你家中财物所在,为了不惊扰你们、抓紧时间精准偷走东西,只能让那不熟的人进屋,所以才需要与狗熟悉的人以肉食引诱之,把狗引到瞧不见大门的拐角。”

季鸣月歇了会气:“其实狗的嗅觉很灵敏,如果你的大壮能凭借嗅觉分辨出陌生人的味道,那么把狗引开可能不够稳妥,他们才会选择杀狗,一劳永逸喽。”

说罢,她看向沈大娘:“我说了这么多,你可想明白凶手是谁?”

沈大娘己经懵了,她喃喃道:“是了、是了,那日屋里进了人,大壮也叫了好久,难道、难道是……那个,”见她叨叨的,季鸣月提醒道,“我建议你先进去看看家里有没有丢钱。”

沈大娘猛然回过神来,招呼也来不及打一声就飞奔进屋,着急地找着什么东西。

几人等在屋外,季舒宜崇拜地看向姐姐,眼带星光:“姐姐真厉害,和姐姐相比,我还差得远呢。”

季鸣月笑了声,语气略显沧桑道:“你还年轻,经验不足,正常。”

季舒宜:?

没记错的话姐姐也才比她大一岁半吧?

她当然不知道季鸣月上辈子当了没几年的刑警,出警时死于一连环杀人凶手之手后,就魂穿到了这里。

只不过她小时候是不知道这段记忆的,首到三年前好端端地忽然平地摔,摔了个头破血流,这才忽然想起这段前尘往事来。

季鸣月觉得还不如不想起来呢,不知道以前过得有空调有手机有现代科技的好日子,就不会埋怨如今生活的无聊了。

“没了!

没了!

我的银子没了!!”

很快,沈大娘就叫嚷着从屋里飞奔出来,又急又恼道:“定是那陈三娘和她家前段日子入赘的汉子干的好事!

他俩的情况和姑娘您说得别无二致!”

这么说完,她也顾不上几人还在家中,留下一句“我现在就要去找他们讨要说法”,便匆匆离去。

姐妹二人面面相觑,季鸣月道:“走,去看看。”

热闹。

季舒宜自然乖乖跟在姐姐后头。

两人不紧不慢地跟上去,等到了十几米外的那间小破屋子的时候,从门口就听见了里面的叫骂声。

“你个臭老太婆,杀了我家大壮偷了银两还不认,等我把你告到衙门,让季知县把你女儿女婿抓进牢里!”

“你胡说!”

一个听着年迈但声儿大、底气足的女声喊道,“你说我家杀了你狗偷了你银两,你可有证据!?”

“我……没有证据,就是季知县也做不了你的主,还敢来我家大喊大叫、扰人清静!”

沈大娘急得满头大汗,正巧此时听见身后的的动静,转头一看是季鸣月她们,像见了救星一般迎上前去,哀求道:“季大姑娘,奴家嘴笨,您刚刚的推断,我是听懂了也说不分明啊,还要麻烦您治治这个不要脸的老太!”

季鸣月瞧进屋内,看见小小的屋内摆着一个破旧的木桌和几张椅子,陈老太正坐在面对着门口的椅子上,怀中抱着一个脸色不大好的小孩,约莫七八岁。

见了她,陈老太似乎想站起来,但碍着怀中抱着孩子,所以只是有些惶恐道:“季、季大姑娘……”季鸣月点点头当做回应,目光一移,瞧见木桌上有一个碗,碗里是有些稀的白粥,粥上飘着绿菜和一点肉末,粥上飘着热气,显然刚煮好没多久。

她挑了下眉:“老人家,吃饭呢?”

陈老太眼神闪烁了一会,拥着孩子的手紧了紧:“是、是……”季鸣月仿佛闲庭信步般走进了这个简陋小屋里,陈老太几乎不敢看她,她慢慢地走到桌边,和她怀里安安静静的小孩对视上,忽而一笑道:“今日伙食不错啊,有菜有肉的,我瞧你孙儿脸色不大好看,怕是病了,是该好好补补。”

“大、大姑娘,”陈老太知道对方的来头,叹了口气道,“您有话首说吧,但若是没有实打实的证据,老身是不会认的!”

“你认什么,要认也是你女儿女婿认。”

季鸣月奇怪地看她一眼,而后又道,“你想要证据,我这就给你。”

她的手指朝着那碗白粥一点:“这碗里的肉,怕是昨日晚上你女婿从肉铺买来的吧?

怎么,他没告诉你这肉吃不得吗?”

陈老太一愣,恍然抬头:“这、这是何意?”

季鸣月说:“你们家穷的要命,去沈大娘家偷钱是为了给你孙儿看病对吗?

昨日还没偷到钱呢,怎么舍得买好肉给一只将死之狗吃?

估计是去肉铺低价买的变质肉。”

陈老太双目一瞪,抱着孙儿的手忽然抖了一下。

季鸣月瞥了眼她的表情,轻哼一声,继续道:“只要去药房询问昨晚到今早是否有人前来购买供小儿吃的药材……还有肉铺,去肉铺买肉的人不少,店家不一定每一个人都记得,但买变质肉的,怕是难忘?

再说这变质肉啊,大人吃了,大抵就闹闹肚子,可要是小孩吃了……”话到此处,她看向陈老太,轻描淡写道:“这药房和肉铺的店家是二人证,这碗粥里的肉末则是物证,至于如何证明……不如就让你的孙儿尝尝这碗粥,你看……”她话还没说完呢,陈老太就浑身抖了一下,连忙怀中的孩子放到边上的椅子上,扑通一下就跪了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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